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及检测单位:
为了贯彻宣传省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使广大建设技术人员尽快了解和掌握实施细则的要求,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联合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要求
1.学习《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
2.要求培训人员认真参加学习,经考核合格发放省人事厅继续教育证书。
二、培训范围、时间、地点及缴费办法
1.培训范围:从事建筑施工、设计、监理及检测单位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培训时间:2008年11月30日(为期1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地点:市中河中路275号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五楼
3.缴费办法:11月18日起报名、缴费、领取听课证。培训费(含规范),每人叁佰元。报名截止时间:11月27日。
4.报名缴费地点:延安路499号市科协大楼419室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研究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将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作为今后资格证书年检、复检的依据。(有继续教育证书的请带证来,无继续教育证书的请带上一寸照一张)。
联系人:沈琳 屠华美
联系电话:85150398 传真:85176562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200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