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杭 州 市 人 事 局
杭科协〔2010〕52号
关于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
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市)科协,各企业科协:
为促进我市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成才,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10〕124号文同意,将“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拓展为“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以提倡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在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等方面做出成绩。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评的学术成果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办法》规定的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参评条件参见《办法》。
二、各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上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参评申请表》(含电子稿、附件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区、县(市)科协和企业科协须在6月30日之前,组织完成学术成果申报工作,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参评成果目录表》(含电子稿、附件3)及相关材料一并交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以下简称评奖办公室),由评奖办公室再转交给相关的评审专业组进行初评。
四、各评审专业组须在7月31日之前,完成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的初审初评工作,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参评论文目录表》(含电子稿、附件3)及相关材料一并交市评奖办公室。
五、参评学术成果的作者需详细完整地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4)。申报学术成果一等奖一式五份,学术成果二等奖一式三份,学术成果三等奖一式一份。须交送材料一份(例如:学术论文类的须附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及目录,论文集须有正式刊号,外语论文须附中译全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参见《办法》送交材料)。
六、各参评学会评审专业组推荐一、二、三等奖论文总篇数不超过申报论文总数的15%。其中推荐一等奖论文不超过5篇,二等奖论文不超过6篇,三等奖论文不超过15篇。
七、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专业组推荐的学术成果进行终审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市科协颁发奖金。
八、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各个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积极组织开展并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电话:徐江 85061311
电子邮箱:hzkxxh@yahoo.com.cn
附件 1、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
2、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参评申请表
3、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参评目录表
4、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