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第十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议
2014年3月21日下午,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在宁波大厦召开了学会第十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出席会议的有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共28人。市科协学会部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指示。
学会常务理事共27人,实到20人,请假7人,会议议程有效。
会议由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秘书长沈麟祥主持,学会副理事长史官云作了学会201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沈麟祥秘书长作了学会2013年度财务报告、2014年学会工作要点和计划及专委会人事变动报告。
参加会议的常务理事们经过认真审议,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2013年的学会工作总结,原则同意2014年的学会工作要点。形成决议如下:
一、经审议一致同意二〇一三年度学会工作总结。
二、经审议一致同意二〇一四年度学会工作要点。
三、经审议一致同意二〇一三年度学会财务报告。
四、经审议一致同意专委会人事变动报告。
同意建筑创作专委会“关于任命杨健为专委会主任,免去金正平专委会主任的报告”,同意市政专委会“关于顾吟为专委会秘书,免去方辉专委会秘书,增补陈鸣为专委会委员的报告”,同意余杭区土木建筑学会“关于增补吴有明为理事、常务理事、免去汪洋理事、常务理事的提议报告”。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2014年3月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