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为促进我市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成才,市科协决定继续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发文“关于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杭科协【2014】22号文。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现将2014年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参评的学术成果为2012年至2013年期间取得的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等。具体标准详见《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
二、评审组织
学会成立由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和学会副理事长、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的评审工作组。沈麟祥副理事长任组长,陈雪仙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学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归口上报市科协。
三、报送材料
1、各专委会按照自愿的原则,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上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参评申请表》(含电子稿,见附件2)到学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会评审组在6月10日前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2、参评学术成果的作者需详细完整地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申报学术成果一、二等奖的均为一式三份,同时须交送其他材料一份(例如:学术论文类的须附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及目录,论文集须有正式刊号,外语论文须附中译全文。需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版)。三等奖由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评委会自行评定,在《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参评目录表》中上报,经市评委会审核确认。(三等奖不需报送纸质件,只需报送电子版。)
3、各专委会推荐一、二、三等奖论文总篇数不超过申报论文总数的15%。其中推荐一等奖论文不超过5篇,二等奖论文不超过6篇,三等奖论文不超过15篇。
学会联系人:沈琳 电话:85150398
电子邮箱:hztj2006@126.com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