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小组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并按时上好党课(即“三会一课”)。
第一章 党支部党员大会
第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第二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学会的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第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二章 党支部委员会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员发展、党员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推荐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第三章 党小组会
第七条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八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第四章 党课
第九条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第十条 党课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二O二二年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