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安路499号市科协大楼4楼
  • hztj2006@126.com
  • 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 – 16:30

信息详情

  • 首页
  • 管理制度
  • 人事管理制度
  • 信息详情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学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2025-09-26 13:55:40

        为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性,在明确相关工作责任人的基础上又充分发挥协作精神,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具体岗位职责明确如下:

        第一条 理事长职责:为法定代表人,负责学会的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条 秘书长职责: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条 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工作;受秘书长委托代理行使秘书长职责。

        第四条 办公室主任职责:负责学会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做好学会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学会年检、换证;负责学会内部刊物编辑及网站供稿;协助做好沟通、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财务人员:出纳主要做好原始票据管理工作,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工作,会计主要设置总帐、明细帐,完整编制财务报告等。

        第六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行文的起草、打印等;筹备各种培训、会议等学会活动;做好来访接待等工作;管理办公、会务用品等;收缴与管理会费;负责网站及公众号信息更新等。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二O二二年二月